昆 明 市 统 计 局 2014年工作总结暨2015年工作计划
2014年是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昆明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全力以赴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地反映昆明市的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现将2014年我局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14年工作回顾
(一)提前谋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昆明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部门的支持配合和普查机构的精心组织下,通过广大工作人员和普查“两员”的共同努力,如期完成67461个法人单位、15815个产业活动单位、33.6万个体经营户的调查登记、质量验收、质量抽查、数据处理和审核上报工作,取得相应成果。
昆明市统计局在推进工作开展过程中,积极争取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积极推动将普查任务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建立考核制度,一级抓一级,把责任落到实处,使普查作为政府行为贯彻始终;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经普工作,动员全局职工参与经普工作,形成全局一盘棋格局;坚持将依法科学普查原则贯穿于普查各阶段、各环节,科学高效组织,顺利推进普查工作;强力推进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积极组织普查“两员”的选聘和培训、落实普查经费和“两员”补贴,购买PDA1710台,为普查提供有力保障;积极开展经普宣传,营造良好普查氛围,并大力推广先进经验,创新推动工作,以盘龙区桃园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普查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做法为典型,通过交流、提炼和推广,创新基层普查组织模式,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2014年6月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对我市的经济普查事后质量进行了核查;2014年9月国家统计局对我市开展“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中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报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抽查,我局均顺利完成检查任务。
(二)改革创新、加强各项统计调查工作,确保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一是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按照国家统计制度规定,做到“先有库,后有数”。主动加强与工商、质监、民政、编办、税务、发改、工信、住建、商务、交运、旅游、文广体等主管部门联系沟通协调,解决“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在入库申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将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和投资项目申报入库。
二是认真做好各个季度及全年GDP核算工作。建立GDP核算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GDP核算部门联席会议,加强和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及时收集GDP核算基础资料,做好GDP预测和核算工作。
三是加强工业统计工作。强化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制度,组织900多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统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统计报表报送质量;规范统计原始凭证、统计台帐、工业总产值计算表等统计基础工作,夯实统计源头数据质量,使统计数据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我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四是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开展以投资项目形象进度法转变为按单位财务支出法进行统计的准备工作,开展投资统计改革试点工作,为全国2015年实行双轨统计作好准备。开展对全市重大项目及亿元以上建设项目的检查核实,跟踪项目建设情况,做到应统尽统。督促在库项目及时报送项目进度投资额,定期督查已开工未入库投资项目的入库申报工作。组织300多户重点房地产企业的统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统计报表报送质量。
五是加强贸易统计工作。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探索研究电子商务、综合体、大型市场等新型消费业态的统计,进一步完善贸易统计方法。
六是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针对服务业统计基础薄弱、服务业统计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的现状,找准切入点,加强服务业统计力量,进一步充实服务业统计人员,认真分析解决服务业统计中存在的行业代表性、地区代表性不足和行业分布不均衡的问题。加强对重点服务业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的指导和检查,采取措施落实“有人员、有资格、有制度、有台帐”的要求,组织600多户重点服务业企业统计人员进行培训,使基层统计人员能够准确掌握统计指标的填报要求,夯实服务业统计基础。
(三)夯实基础、加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统计能力和统计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3】131号)文件精神;昆明市政府研究通过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意见》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区统计工作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的通知》三个配套文件,出台一系列新举措,对加强统计工作组织领导、夯实统计工作基础、保障统计工作条件、明确统计工作责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工作能力等方面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为全面推进昆明市统计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统计在科学决策、促进发展、反映民情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确保统计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
二是在全省率先开展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试点考核。依据国家统计局印发的《乡镇统计工作规范(试行)》要求,结合昆明市统计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昆明市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考核实施方案(试点)》,方案从组织领导、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法制建设、统计调查、加分项九个方面28项内容进行考核和量化,全面涵盖乡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并将考核力度延伸到村(社区)。8月至10月,我局率先在盘龙区、官渡区和富民县开展了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考核试点工作,通过工作的有效开展,以考促建,促进了我市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为全面推进我市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强化意识、建设服务型统计,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密切关注国民经济运行走势和民生动态,重点加强对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宏观经济形势、经济发展方式、节能减排、固定资产投资、扩大内需、消费、价格、民生状况等领域运行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测,深入开展统计调查分析,搞好经济运行的趋势预测,为党委、政府正确判断宏观经济形势、科学决策提供统计调查保障,当好参谋助手。截至11月底,撰写了118篇统计分析报告,编辑完成《2014年昆明经济工作手册》;编辑昆明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月报卡片12期。已收集整理编辑全国“27个省会城市和重点城市对比资料”4期,为市委、市政府分析判断经济形势和正确选择宏观调控提供了准确的数据支撑,提出了有价值的建议。
二是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目标,扎实推进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工作的改革创新,开创月度GDP测算监测工作,按月测算(推算)GDP指标完成情况,并报市政府领导参考。
三是提高统计服务能力。按照建设服务型统计的要求,面向统计用户、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统计基层,不断丰富统计公共信息数据和统计服务产品,提供更加适用的服务。加快统计公共信息和数据公开发布,加强统计新闻宣传增加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加强通过公众网、新闻发布会、报刊杂志、微博等媒体公布统计成果,使统计成果真正为社会公众服务。
(五)加强培训、强化职业操守,进一步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一是广泛开展统计职业道德培训,加大全市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全市统计知识专题讲座和乡镇统计人员培训班,与云南泛亚财税专修学院联合举办拓展知识培训,积极组织全市12个县市区298名县级统计人员参加全国县级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期末考试,不断提高全市统计人员素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二是多渠道、多方式培养干部。今年我局派班子成员到上级单位跟班学习,提高班子成员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安排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培养统计系统的年轻后备干部;局内部交流轮岗来开拓干部视野、多岗位锻炼、扩展业务能力、增强团结协作意识;通过竞争上岗的选拔方式,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中层干部,为统计干部成长创造条件。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业务知识和统计技能的培训,采取各专业处室统一集中培训的方式对统计调查对象组织进行培训。
(六)围绕重点、优化功能,全面提高统计信息化工作水平
积极开展我局内外网网站升级改造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将昆明市统计局内外网站建设成为符合行业、政府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的现代化网站,从而保障数据集成、信息共享等多个业务与服务平台的有效运行,大力提高决策服务、公众信息发布的能力与水平,形成以昆明市统计局网站为中心,数据采集、信息发布、信息共享、政府服务有机整合,高效的为政府、公众、相关部门提供快捷、可靠、准确的信息发布以及公众服务平台。
(七)依法统计、加强统计执法,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昆明市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昆明统计行政执法约谈制度》、《昆明市统计局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受理投诉举报事项处理规定》等制度。结合“六五”普法,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在全市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执法工作和统计执法抽查工作,开展“四上”企业的统计执法检查和“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中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报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二是扎实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人员依法统计,如实申报统计数据的意识。以陆良县统计弄虚作假案例为反面典型,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引以为戒,进行认真的自我剖析,找原因、查根源,搞整改,坚决捍卫统计法的权威,维护统计数据的尊严。
(八)加强学习、深入开展基层调研,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细则为切入点,把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推动跨越发展、深化四群教育、创新基层党建、完成统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活动程序、抓好学习教育、聚焦“四风”问题、重视制度建设、开展调研、狠抓整改落实,认真将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使全局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 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们将结合昆明实际,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组织好2015年1%全国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是2015年我局的一项重要工作, 2015年,我局将认真组织好1%人口抽样调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抽样调查办公室组建、调查小区摸底、方案制定、试点、业务培训、入户调查、资料审核汇总、推算等一系列的工作。
(二)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服务
1. 加强学习,拓展视野,提高政策水平,增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总体把握,以适应党政领导对统计工作的要求;继续加强预警监测,提高分析文章的质量,增强文章的深度和对策性,围绕重点、热点、难点等问题加强研究分析,写出高质量的分析报告。
2. 继续加强各专业统计工作。在认真执行国家各项统计制度的基础上改革创新,完成好工业、能源、农业、投资、贸经、人口、劳动、工资、社会、科技等专业报表任务,确保各项数据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三)积极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
积极开展企业创新调查工作;完善文化产业调查单位名录库建设,进一步健全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积极做好健康服务业统计;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监测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低碳基础数据统计核算和温室气体排放的统计、核算、考核体系,努力提高能源平衡表的编制质量,我局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采取分行业逐步推进第三方统计工作,重点先做好餐饮、二手车交易、电子商务、会展服务业等行业第三方统计工作,制定与行业运行特点相符合的第三方统计方法,通过第三方统计机构摸清行业情况、企业数据,积极争取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联网直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不重不漏。
(四)进一步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1. 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3】131号)文件精神;
2. 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和《部门统计目录》,建立了部门统计管理制度和报送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职能的划分,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3. 加强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
(五)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1. 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2. 根据市编办关于设立昆明统计执法支队的批复,我局将尽快拟定方案,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组建昆明统计执法支队。
(六)继续抓好经济普查后续工作
1. 组织好普查数据的质量验收、数据评估和分类汇总;
2. 准备数据发布和数据资料开发;
3. 组织开展总结和资料整理存档等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