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统计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02-25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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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统计局(包含下属单位普查中心、农村经济调查队、统计执法支队和统计局计算站)财政拨款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30.14万元,较2015年减少0.6万元,具体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2016年预算数0,与上年度一致。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预算数26.34万元(包含下属单位普查中心、农村经济调查队、统计执法支队和统计局计算站),较上年度减少0.4万元,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支出。
主要用于保障我局各专业处室到县(市)区进行业务指导、检查、上级部门安排调研或抽查部分企业报表、参加省级部门组织的培训会或业务会议,以及统计执法等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没有安排公车购买支出。
3. 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数3.8元万(包含下属单位普查中心、农村经济调查队、统计执法支队和统计局计算站),较上年度减少0.2万元,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主要用于接待上下级及业务相关单位之间业务指导、检查以及统计工作交流等相关工作产生的费用。
昆明市统计局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