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统计局关于印发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下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局特制订了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请遵照执行。
昆明市统计局
2020年2月4日
昆明市统计局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不断提高我局预防和控制疫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疫情事件引起的危害,保障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和安全稳定,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局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一、 工作目标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艰巨,“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局上下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措施到位,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积极应对、全面动员部署,加强防控工作组织领导;宣传到位、普及疫情防治知识,提高自我防控意识;迅速反应,建立应急处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疫情事件危害。
二、 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完善疫情监测报告制度,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及时发现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二)加强管理、各司其职。各处室、中心对本处室的新型冠状病毒防治工作负总责,对本处室、中心区域内的办公环境卫生和职工身心健康进行监测和管理。
(三)积极准备,快速反应。建立疫情预警和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应急意识,充分做好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加强防疫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到反应敏捷、行动迅速,疫情处理措施及时、准确。
(四)注重效益,依法防治。坚持科学决策、科学防控,依法开展预防疫情报告、疫情控制和患病职工救治工作。根据疫情等级,制定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努力降低防控成本。
三、 组织领导
(一)成立昆明市统计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欧明锋 党组书记
吴 波 局长
副组长:张 蕾 党组成员、副局长
白雄文 副局长
黄海风 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
郑文琪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建伟 副局长、办公室主任
马 稳 普查中心主任、人事处处长
夏细仁 四级调研员
李学文 四级调研员
禄少华 四级调研员
和 伟 四级调研员
李艳红 总统计师
成 员:
关学智 老干办主任
王 葵 社会科技处处长
宗继凤 制度法规处处长
陈 尧 贸易外经统计处处长
李 蕾 能源统计处处长
高 亮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处长
李胜利 新兴服务业处处长
熊和锴 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处处长
王颖泉 信息处处长
潘 彬 工业统计处处长
宋瑾霞 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处处长
杨辉平 综合统计处处长
范 琦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万朝霞 国民经济核算处处长
阮 晋 普查中心副主任
汤 杰 普查中心副主任
赵红英 普查中心综合处处长
郑拥军 普查中心业务处处长
蔡有芬 普查中心数据处理和经济景气监测处处长
陈 昆 普查中心服务业统计处处长
洪晓蜜 普查中心宣传处处长
熊晓红 机关纪委书记
工作职责:领导小组组长统筹指导我局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按分工范围领导各处室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本处室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组织领导本处室人员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单位防控措施,按照处室对应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二)下设昆明市统计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黄海风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同志兼任。工作职责:负责疫情防控日常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开展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协调疫情防控物资工作;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各类会议;起草有关文件,上报各类材料;承担疫情防控等其他工作。
四、 任务分工
(一)加强疫情防护宣传。指导疫情防控中的宣传引导和舆情处置,统筹指导全局各党支部在疫情防控中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深入挖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利用单位宣传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和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通过短信、电话、微信群、OA等方式,将疾病防治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干部职工,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配合单位:各处室、中心
(二)开展职工健康状况排查。每天开展人员行动轨迹动态检测,全面掌握干部职工假期外出情况、返程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建立职工病休假记录制度,开展健康监测,对近期去过湖北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职工进行登记,及时报告疾控机构、上级部门和社区。对到岗人员开展体温监测,对自测体温超过37.3℃职工或有乏力、咳嗽等症状的职工第一时间收集情况报告,情况严重的呼叫120将患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确保第一时间得到诊断治疗。每日16时前上报全市政府系统机关到岗人员情况统计表等相关人员排查材料。
责任处室:人事处
配合单位:各处室、中心
(三)做好重点部位管理。着重管理好办公室、会议室等人员易聚集场所,保持通风,降低人员密度,做好清洁消毒。严格控制会议,减少会议人数,压缩会议时间,提倡召开视频会议;严格控制集体活动,减少人员聚集。若必需召开会议或开展活动,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报备,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才能进行。号召干部职工佩戴好口罩,做到办公室常通风,加强锻炼增强抵抗力,组织各处室、中心每天用消毒水为办公室设备、门把手等进行消毒;号召各处室干部职工养成勤洗手的好习惯,在集体物资短缺的情况下,有条件的自行配备肥皂、洗手液或手用消毒剂。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将废弃口罩放置指定地点。
责任处室: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处室、中心
(四)做好防疫物资管理和使用。做好防疫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物资的申请、筹集、管理和监督使用,严管防治疫情资金使用,保证及时领用防疫物资,做好物资的正确使用说明解释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物资供应顺利,杜绝浪费。
责任处室: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处室、中心
(五)做好防疫工作监督检查。加强与纪委和纪检组的工作对接,做好防疫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监督,及时跟踪掌握防疫工作进展。对工作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对隐瞒个人行程和身体健康状况真实情况的;对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或集中医学观察的;对阻碍防控工作、散布谣言的;对造成疫情蔓延扩大的干部职工,将按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责任处室:机关纪委
配合单位:各处室、中心
五、 工作机制
(一)执行防疫处置规范。各处室、中心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认真学习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导手册》,及时贯彻落实防疫工作相关文件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遵照执行各类防疫处置规范,每日17时前做好办公环境消杀记录。
(二)执行三级联报制度。全局干部职工每天14时前,向处室主要负责人报告当日行程和身体状况。处室主要负责人每天15时前,向分管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日本处室成员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16点前,向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当日全局疫情工作相关情况。
(三)执行检查倒查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抽调人员,对各处室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促检查。检查组每日17时前对各处室人员监测、清洁消毒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中履职不到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人员,及时进行倒查,按有关规定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