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发文部署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2020年2月1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昆政发〔2020〕7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昆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标志着昆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正式启动。
《通知》指出,通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准确反映2010年以来我市人口变化趋势性特征,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我市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昆明市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扎实做好我市人口普查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合力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全市各级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确保普查人员数量和质量。全市各级普查机构要精心组织开展好普查业务人员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全市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利用人口普查数据,深入系统地分析研究,用高质量的普查研究成果服务宏观决策、服务社会公众。全市各级政府、各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及其普查机构应全面总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验和创新做法。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要按照满足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确保普查顺利完成的原则,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按时拨付到位。
《通知》要求,一是坚持依法普查。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二是确保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确保普查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三是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运用,提高数据采集效能。四是加强宣传工作。要采用多种手段、多种方式和渠道,宣传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教育引导广大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依法开展和配合普查。五是强化督促检查。各级目督部门要积极配合人口普查机构定期对普查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督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