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统计局关于政协昆明市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35187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民主建国会昆明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主城核心区基层统计能力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充实基层统计力量方面
建议中提出:“在编制条件允许和组织人事管理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建议适当增加主城核心区统计局机构和编制人员”。市统计局积极与市委编办沟通协商,共同对全市140个乡镇(街道)统计机构、人员编制和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摸底。2020年12月29日,市委编办和市统计局党组联发《关于充实加强基层统计人员力量的通知》(昆编办通〔2020〕52号)中明确:“主城5区所辖街道分别按人口规模5万人以上3名编制、人口规模5万人以下2名编制的标准核定编制。上述核定编制可用行政编制,也可用事业编制,由各区在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个别特殊情况,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难以保障的,经当地统计部门审批同意,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此次核定统计专编:五华区26名、盘龙区29名、官渡区24名、西山区28名、呈贡区13名。通知指出,现有统计专编数超过核定编制标准的,可维持现状,不足的需尽快补齐。此举,为主城区充实和加强基层统计力量提供了编制保障和解决路径。
2021年3月,市委编办和市统计局联合向各县级机构编制和统计部门下发《关于报送充实加强基层统计人员力量工作推进情况的函》,检查一季度充实和加强基层统计人员力量推进情况。从检查情况看,主城五区的统计专编配备均已达到或超过《通知》中明确的核定标准。市统计局还向市级目标考核管理部门申请,将“充实和加强基层统计基础”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检考事项,纳入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
建议提出:“适当增加主城核心区基层统计执法监督机构人员编制”。对此,市统计局提早谋划,在《昆明市2021年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统计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昆明市2021年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统计工作目标责任制书》和《2021年昆明市统计局工作要点》中已将加强县级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督促调整组建统计执法机构列入重要事项推进,建议主城各区编委重视并加强本级统计执法监督力量建设。
二、 关于社区配备统计专干和资金配套方面
2021年1月29日,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中明确:“建立社区(村委)统计协管员制度,配备相对稳定并具有一定统计技能的统计人员。适当提高待遇,社区统计人员工资待遇达到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水平,村委会统计人员工资待遇达到村级‘八大员’工资待遇水平”。为此,市统计局积极协调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第126期常务会议纪要精神,2016年至2019年,市级在主城五区和安宁市,高新区、经开区、滇池度假区和空港经济区所辖街道社区(纯农村社区除外)推进政府购买社区统计调查服务,对上述区(市)按照每个社区、每年2万元的标准,市财政每年安排998万元经费支持基层统计调查工作。2020年,根据市政府相关批示,市财政按照每个社区、每年0.8万元的标准,2020年、2021年继续对主城区基层统计工作予以每年399.2万元经费补助支持。
三、 关于强化部门统计方面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部门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统计局将指导各部门按“五有”标准开展统计工作。新修订《昆明市部门统计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继续将部门统计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检考事项,纳入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建议中提到的:“市级承担部门统计职责的各相关单位将‘区级对应部门是否建立健全部门统计制度,是否明确专门的科室和固定的分管领导、工作人员负责部门统计工作’作为一项考核事项纳入市级部门对区级工作的年度或日常考核监督”。对此,市统计局将积极协助部门健全本行业统计调查制度。并建议由承担部门统计职责的市级部门制定针对县区一级对应单位的统计制度规范,并加强监督检查考核。
四、 关于加强基层统计培训方面
《关于充实加强基层统计人员力量的通知》中已对各县级统计部门加强辖区内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提出具体要求。今年一季度,主城五区已全部按计划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2021年,市统计局将采取“统计大讲坛”“统计知识大家学”等多种形式,每月不少于一次业务培训,利用现场教学和网络直播等方式延伸到县区。6—7月,在浙江大学举办两期“全市统计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名额坚持向基层倾斜。下半年,在市委党校举办基层统计工作培训班,计划用3年时间对乡镇(街道)统计骨干进行轮训。继续敦促各有关行业部门为统计人员接受培训和教育提供条件,通过统计专业年报会、联席会和专题会等形式,提升部门统计队伍业务能力和实操水平。
感谢中国民主建国会昆明市委员会对昆明市统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和伟,0871-63176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