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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761-202301-407292 主题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机构:  昆明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2-01-07 10:57
名 称: 昆明市统计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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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统计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01-07 10:57 浏览次数: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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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依法治市办:

2021年,昆明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统计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围绕《中共昆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将一年来的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提升法治化水平

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大精深、内涵丰富,是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旗帜和灵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印发《昆明市统计局关于转发云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统计局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纳入年度统计工作要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普法工作方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全市各级统计系统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领导干部带头强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干部职工集中学。通过推送微信微博统计内网发文、在线学习平台、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统计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大家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着重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统计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不断推动统计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

(三)带动调查对象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各类培训必讲内容,充分利用专业培训、服务千企、“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为契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学习宣传,有效地扩大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的普及面,增强企业统计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统计的观念。

(四)多种形式学。借助微信、QQ群和抖音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丰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形式,提升社会公众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

二、加强党的领导,持续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始终从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政治高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统计体制”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决定。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调整市统计局推进依法治市暨法治建设成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坚持靠前指挥,提前谋划部署,制定《昆明市统计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昆明市统计局2021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昆明市统计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多个文件,定期听取汇报,积极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抓好落实落细,先后9次党组会、1次局务会安排部署统计法治重点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带头专题述法,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年终述责述廉中开展述法。按照中央《意见》规定,在干部选任中树立实事求是政绩观,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严格实行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决策、重要合同(协议)和行政处罚疑难点问题上, 听取法律顾问单位大韬律师事务所意见,法律顾问全年出具法律意见书35份。

三、完善统计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筑牢统计法治基础

(一)健全规章制度体系。制定《昆明市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昆明市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约谈制度》昆明市统计局统计违法案件回访办法》《昆明市统计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昆明市统计局容错纠错柔性执法“四张清单”》等制度,并依法向社会公开,规范昆明统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二)开展统计立法调研。积极配合省统计局、市委、市政府和市级部门开展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立法调研。结合《统计法》修改实际情况,稳步推进《昆明市统计管理办法》修订调研,积极向县区、部门和企业征求修订意见,做好规章修订前期准备工作。

(三)动态管理统计文件。配合《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新法律法规出台施行,开展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积极做好“立改废”,切实提高统计规范性文件质量,今年共开展7次清理工作。

四、加强统计监督职能,不断提高依法治统能力

(一)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坚决贯彻落实昆明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认真执行统计系统数据质量责任制度、专业岗位数据质量责任规定,扎紧数据质量管理制度笼子      

(二)加强数据审核核查。创新比对方式,利用行政记录资料比对统计数据,审核核查更加有效。加强统计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工作,今年以来,局专业处室调研指导企业950家次,新增入库单位318家,一套表在库单位5644家。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控,着力解决统计数据失真失实干扰决策判断、虚增群众获得感、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问题。2021年,全市执法检查企业(单位)488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3份。对统计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2021年,全市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13起,办结案件8起,处罚企业8家,罚款7万元,截止目前,全市19个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实现统计执法全覆盖,9个县(市)区办理统计执法案件实现“零突破”。

)加强“以案释法”。学习传达《国家统计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13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云南省统计局关于三起统计违纪案件通报》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关于曲靖市沾益区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严守统计法律底线,树牢法律意识,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形成了有力震慑。

)做好违规干预统计记录台账。按时收集、登记和上报违规干预统计记录禁止以任何形式影响统计数据生产过程、禁止以任何方式干扰统计数据核定下返。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准确把握新时代统计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昆明实际,制定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做好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统计改革创新,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着力构建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高质量统计手段、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统计监督和高素质统计队伍。制定了昆明市部门、乡镇(街道)、企业“三个”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推进基层统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据可查,照章办事、依规统计。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市统计局党组与市委编办联发了《关于充实加强基层统计人员力量的通知》,规范机构设置,固定人员编制,强化力量保障。将统计工作纳入2021年市委、市政府督检考事项,纳入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全面推进部门、县区、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

)推进统计诚信建设。在全省率先开展统计诚信示范单位创建,构建统计守信激励机制,积极引导企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着力营造“诚信统计光荣、虚假统计可耻”的良好氛围。全市申报统计诚信单位73家,审核通过12家。市统计局“认定统计诚信单位 树立诚信企业标杆”案例入选2021年昆明市诚信典型案例。

(八)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执行信访工作办法,开展领导干部信访接待,使社会矛盾防范化解在源头;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九)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放管服”要求,落实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二同”标准化建设,确保承接政务事项信息与上级部门保持一致,并全面开展办事清单自检自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严格开展项目审批,今年审批地方性统计调查项目3件。按季度上报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覆盖情况,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登记录入电子证照,全面清理证明材料和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前,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全程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五、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多个事关统计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抓住普法重点,抓牢普法对象,精准施策,订制“个性化菜单”,确保普法实效。

(一)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学习“必修课”。提请市委市政府通过常委会、深改会、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推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统计法、尊崇统计法、敬畏统计法、执行统计法。

(二)紧盯工作人员这个“关键群体”,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基础课”。2021年提请将统计法纳入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责任清单,与市委党校续签委托培训协议,继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必修课、纳入述廉述法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班、中青班等主题班次教学内容,实现统计法律法规党校培训常态化,2021年共有11个主题班次纳入统计法内容。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开辟法治文化园地、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统计大讲坛”“宪法宣誓”和“领导干部述法”等系列活动,定期组织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提升统计系统干部职工依法统计能力和水平。

(三)紧盯调查对象这个“关键对象”,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核心课”。以统计调查对象为突破口,充分利用好联网直报平台开展法治宣讲,将普法宣传做到数据填报“前一秒”。在“统计服务进千企”、专业数据巡查和“双随机”抽查、执法检查过程中开展“嵌入式”普法,对当事人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提醒企业依法履行统计义务。行政处罚后对企业开展“回访式”普法,提醒违法企业引以为戒,依法统计。

(四)紧盯重要时间这个“关键节点”,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公共课”。充分利用“七人普”、“两会”、“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契机,通过“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相融合的宣传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2021年印发《统计法律法规选编》《昆明市统计局制度选编》1900余册至县区、部门和企业,深入县区、部门、企业宣讲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统计法律法规22次培训2637人,在《昆明日报》刊发多篇统计法治宣传文件,9篇统计法治信息被省统计局采用,全市依法统计氛围日益浓厚。

六、强化制约监督,主动提升履职法治化水平

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市纪委市监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加强内部监督,完善约束机制和内控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按月向社会公众发布和解读统计数据,多渠道接受社会公众查询统计数据。全年通报经济运行情况8次,统计外网更新信息290条,办理依申请公开件10件,领导信箱来件17件,12345政务热线转办件3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三项制度,聚焦统计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着力推进统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制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约谈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家责任制,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七、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打造高质量统计法治队伍

加强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推进12县区成立统计执法监

督机构,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市共有46人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通过“请进来讲、走出去看、坐下来”等多种方式,加强统计业务能力培训。开设并组织举办“昆明统计大讲坛”7讲,举办统计业务学习培训52场次,全面提升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执法协作机制,多人次被抽调参加国家、省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我市统计执法队伍得到了锤炼。

   经过一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局统计法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市上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认识明显提升、依法统计氛围日益浓厚。我局“认定统计诚信单位 树立诚信企业标杆”案例入选2021年昆明市诚信典型案例,在全市进行经验交流。被市普法办推荐为云南省“七五”普法先进集体(目前已进入省司法厅复审阶段)。全市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评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第一名。2019年、2020年被评为市委、市政府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优秀单位;连续5届13年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市统计局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统计事业发展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还存在着统计基层基础比较薄弱、统计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法治队伍人员素质和能力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之间存在差距、个别地方和单位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认识不到位等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任重道远。

为确保昆明统计法治建设稳步推进,取得成效,2022年,

昆明统计工作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统计部门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以统计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不断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健全完善统计法规制度体系,加大实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严格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稳步推进履职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统计法治工作水平,走好“赶考路”,做好“答卷人”,为开创昆明生态化国际化现代化发展新局面贡献统计智慧和统计力量。

                                   

昆明市统计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