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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统计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书
[ 作者:统计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9-21 来源:昆明市统计局 ]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圆满完成担负的创建任务,根据《昆明市统计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制定本责任书。

一、 主要责任

1. 重视创建工作。思想重视,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为当前重点任务,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分管处室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

2. 落实工作责任制。签订创建工作责任书,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工作氛围,保证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 加大教育宣传力度。督促分管处室加大所属人员的教育宣传力度,激发干部职工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 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督促分管处室积极组织所属人员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家园清洁、道德讲堂、网络文明传播、未成年人教育等活动。

5.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督促分管处室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所属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核心价值观内容,强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认同。

6. 加强文明礼仪教育。督促分管处室教育所属人员熟练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仪容仪貌整洁得体,遵守交通法规,乘车出行文明,友善对待外来人员。

7. 强化监督督查机制。加大对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完成任务。

二、 责任追究

1. 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把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党建年度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2. 对出现问题的处室,未按要求整改完毕或整改不彻底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 对出现问题而影响全市创建工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局主要领导:                分管局领导:                            

2017年4月6日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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