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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761-202209-39628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昆明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2-09-26 17:16
名 称: 昆明市统计局普查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统计局普查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6 17:16 浏览次数: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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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0000141000201000

昆明市统计局普查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有关法规、具体负责我市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和人口普查等周期性开展的全国性大型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党委、政府的要求,依法组织开展重大市情市力、重点热点问题等调查工作;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方案制度负责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相应数据库的建设、更新和维护工作;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方案制度做好国家服务业重点企业的调查、联网直报,依据省统计局有关方案制度做好服务业企业调查(省级)和新型服务业态企业的调查(省级)、联网直报、总结和信息撰写;依据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有关方案制度做好调查单位增减变动相关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做好年度出入库和月度入库工作

继续加强达规服务业企业的摸底、上报工作,将符合入库标准的服务业企业充盈到规上服务业企业名录库中,充分挖掘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潜力。工作中严格依照申报标准、程序、统计报表的填写及报送工作要求,加强对服务业企业升规工作的指导,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细致地审核,对数据进行逐一核实,确保企业纳规申报材料符合相关要求,确保服务业企业及时入库。

1)从部门入手,根据国家统一的服务业统计标准和分类,加强和相关部门对接,要求各部门对本部门掌握的服务业单位名录先行比对排查,筛选出拟申报入库企业名单,确保“要有数,先入库”。

2)从县区入手,要求县区统计部门加强和当地各相关部门的对接,做好对市级各部门筛选出来的拟入库企业名单的核实,并指导确认可以入库的企业做好入库相关材料的准备。

2.做好服务业的联网直报工作

1)按时做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月报、季报和年报报表的催报、审核、验收等工作,并及时反馈国家、省级查询。

2)完成各季度规模以下服务业调查单位问卷和服务业调查单位经营情况的审核、查询、汇总和上报工作。

3.加强对重点企业的调研和监测力度

通过实地走访了解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重大变动及时预测、预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强对数据的审核,努力提高规上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

4.加强对易错指标的学习和培训

加强对“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交增值税”等财务指标的错误情况整理,在培训会上重点讲解。

5.加强与县区的工作交流

加强与县区的工作交流,总结好的工作方法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提高工作效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统计局普查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昆明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统计局普查中心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统计局普查中心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627.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7.0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收入相比增加35.44元,增长5.9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统计局普查中心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62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14万元,占总支出的99.70%;项目支出1.89万元,占总支出的0.3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相比增加35.44元,增长5.9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5.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16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8.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2万元,降低了5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受疫情影响,会议及培训均有减少,没有大规模开展对县区和企业的相关培训且尽量召开视频会议,造成2021年全年没有列支会议费,同时培训费也大幅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昆明市统计局普查中心(采购项目)2020年新增资产配置经费1.40万元,主要用于普查中心采购办公家具。

2.昆明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一般项目)名录库及服务业专项经费0.49万元,主要用于名录库维护及服务业统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统计局普查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7.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收入相比增加35.44元,增长5.9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7.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名录库维护及服务业统计等常规统计业务支出;办公家具等新增资产采购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无该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统计局普查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统计局普查中心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42万元,降低26.81%,我中心严格支出管理,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保障昆明市统计局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日常工作运转所需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市统计局普查中心部门资产总额717.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48万元,固定资产673.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3.1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17.47 

10.48 

673.84 

668.88 

0 

0

4.96 

0 

0 

33.15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昆明市统计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昆明市统计局本级、昆明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昆明市普查中心,下同)用于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昆明市统计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统计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昆明市统计局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的专项统的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41000201111

昆明市统计局普查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