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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113761-202301-407297 主题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机构:  昆明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3-01-10 10:59
名 称: 昆明市统计局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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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统计局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10:59 浏览次数: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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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协调小组:

2022年来,昆明市统计局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法治统计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统字〔2021〕83号)》《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征求意见稿)《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征求意见稿)有关工作要求,认真抓好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大精深、内涵丰富,是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旗帜和灵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纳入年度统计工作要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普法工作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深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通过推送微信微博、统计内网发文、在线学习平台、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统计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大家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着重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统计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不断推动统计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加快依法行政权力体系建设

(一)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2019年来,每年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落实监管责任,规范监管流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2022年,全市统计系统共抽查企业503家,在2020年、2021 年市场监管工作的考评中,连续两年获评优秀等次。

积极探索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创新监管模式。充分发挥监管常态化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将双随机监管与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结合,实施对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企业降低抽查频次、免于执法检查的正向激励措施。对统计违法行为继续保持严肃查处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4次提请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云南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昆明市进一步提升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文件精神,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积极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宣传,扎实做好“双公示”信用监管工作,按时报送数据。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上线“一部手机办事通”,实现统计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配合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审查等相关工作。加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依法依规审批统计调查项目。

(三)切实提升统计监督效能。一是做好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年来,我局认真开展统计督察整改“回头看”准备工作,整理完善台账资料,并对我市部分县区、开发(度假)区统计局进行了督察整改“回头看”实地检查,要求及时补齐短板缺项,建立健全整改台账,持续巩固提升督察整改实效,为做好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结合昆明市统计工作实际,提请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昆明市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重点任务清单》制定印发了《昆明市统计局贯彻落实〈监督意见〉实施方案》。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2022年,建立《昆明市统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办法》,完善我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认真向市司法局报送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配合其他部门积极办理各类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和反馈意见。2022年,印发《昆明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的清理纠正工作,对我市4份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进行了修改、废止。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新法律法规出台施行,开展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积极做好“立改废工作,切实提高统计规范性文件质量。

(二)切实履行法治领导职责。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调整市统计局推进依法治市暨法治建设成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坚持靠前指挥,提前谋划部署,定期听取汇报,积极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抓好落实落细,全年召开8次党组会安排部署统计法治重点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带头专题述法,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年终述责述廉中开展述法。一年来,在局党组会议上5次专题学习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法用法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同时,注重“以案释法”。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主要领导带头讲“以案释法”廉政党课2次。

(三)规范依法决策程序。我局严格执行党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完善局长办公会、党组会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修订了《昆明市统计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中共昆明市统计局党组会会议事规则》,制定了《中共昆明市统计局党组干部人事专题会议议事规则》,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四)全面主动推进政务公开。在昆明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统计信息”栏内及时发布了2022年应主动公开的全部政府信息,目录中所列公开事项,能全部通过目录确定的公开渠道和载体查询到。并加强对发布政府信息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了政府信息工作健康有序推进。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外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等信息公开平台,做好经济指标、行政权力、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奖励以及《监督意见》的解读和公示。全年通报经济运行情况10次,统计官网更新信息154余条,办理依申请公开件31件,领导信箱来件49件,12345政务热线转办件22件。

(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执行信访工作办法,开展领导干部信访接待,使社会矛盾防范化解在源头;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六)积极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我局在全省率先开展统计诚信单位认定工作,印发了《昆明市统计诚信单位认定实施方案》,今年5月,为全市12家统计诚信单位现场授牌。在昆明市2021年诚信典型案例征选活动中,我局推送的“认定统计诚信单位 树立诚信企业标杆”案例,入选全市诚信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了社会公众对诚信统计、依法统计的认识。诚信单位认定是全面推进昆明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力发挥统计诚信单位依法统计的引领示范作用,促使统计调查单位牢固树立统计诚信理念,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诚信统计氛围。

五、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一)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制定《昆明市统计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昆明市统计局容错纠错柔性执法“四张清单”》《昆明市统计局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等制度,规范了我市统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昆明市统计局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要求,对2021年查处的3件行政处罚结果及2022年法治工作规划在外网进行公示公开,对2021年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进行实地回访,进一步加强了与企业的交流和沟通,获得了企业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强化了统计执法的社会效果。制定印发《昆明市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推进“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全市统计系统“三项制度”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步骤,确保“三项制度”工作有序推进。

(三)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全市统计系统2021年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通过对统计违法行为认定、证据材料收集、法律文书制作、适用法律条款、办案程序的合法性及案卷归档装订等各方面,认真加以规范,并公开通报评查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全市统计系统依法履职和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能力水平。

(四)做好执法数据上报应用。通过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填报全年执法数据,认真做好平台各项行政职权维护,按要求准确报送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并做好全市统计系统执法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存在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核查。

(五)持续做好统计执法工作。2022年,以统计督察整改“回头看”和专项纠治为契机,全市对1039家企业(单位)和6个乡镇(街道)开展执法检查情况回头看,对26起违法案件进行复核;对577家企业(项目)和7个街道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2330个入退库企业、3767个固定资产投资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对5起统计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警告2起,警告并罚款1起,罚款2万元,免于行政处罚2起,并按要求进行了处罚信息公示公开。

下步工作中,我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增强法治观念、树牢法治意识、扛起法治责任,持之以恒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全力以赴推进统计执法监督,不断夯实统计法治建设基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昆明市统计局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