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大统计决策部署,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昆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决贯彻重大决策部署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铸造法治建设铁军。始终把学习贯彻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会、职工大会、统计大讲堂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重大统计决策部署。坚持第一议题制度,2022年,党组会5次集体学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次集体学法,统计大讲坛2次集体学法,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开展法律知识专题培训1次,督促统计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推进统计法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始终从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政治高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承担主体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紧密结合,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列为党组工作中一项长期性重要性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局党组书记、局长对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2022年先后召开8次党组会研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述法。
三是强化考核监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制定印发《昆明市统计局法治建设工作规划(2021—2025年)》《昆明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昆明市统计局贯彻落实昆明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等多个文件,明确任务措施和责任体系,结合统计业务工作落实全程问效,定期对县区统计局开展统计法治工作调研指导,年底开展统计法治工作考核,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依法正确履职,推动提升统计服务效能
积极推进部门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动态调整更新市统计局权责清单,目前,我局有行政处罚16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1项,其他权力1项。全面提升统计政务服务水平和效能,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和证明事项清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2年,清理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统计规章和文件1次,建立《昆明市统计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试行)》,市统计局对外签订合同时必须开展内部公平竞争审查,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权。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构建大统计格局,联合编制、民政、税务等部门实施基本单位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深入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建立领导班子定期蹲点服务重点县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制度,与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十个经济发展部门共同开展“服务千企”,走千企、访实情、送服务、解难题,2022年,走访服务企业1300余次。
(三)提升立法质量,不断筑牢统计法治基础
一是统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2022年,与市委巡察办联合印发《市委巡察机构与政府统计机构工作协调机制(试行)》。先后提请市委、市政府及两办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昆明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昆明市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重点任务清单》等重要文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昆明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实施方案》,推动14个县(市)区、5个开发(度假)区统计局、27家市级部门以及全市各乡镇(街道)建立和完善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不断健全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考核机制,在任职考察和干部考核时对是否存在统计造假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县(市)区统计局主要领导任免、调动在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前均征求市统计局党组意见,双重管理机制在我市得到进一步落实,2022年,市统计局党组共对14名县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的变动回复了意见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
二是统计立法调研稳步推进。积极配合国家、省统计局,市委、市政府和市级部门开展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立法调研。结合《统计法》修改实际情况,稳步推进《昆明市统计管理办法》的修订调研,积极向县区、部门、专家和企业征求修订意见,做好规章修订前期准备工作。按时向市司法局报送2023年立法计划。
三是统计文件动态管理有序。按照国家、省统计局的部署2022年,在全市开展2次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清理和纠正,督促相关部门对4份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进行了修改,切实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断提升统计工作的公信力。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昆明市统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办法》,做到一案一审并及时审查备案。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和动态管理,确保统计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四)科学民主决策,切实推进统计政务公开
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完善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统计行政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是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专家的意见,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统计行政决策均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2022年,经过公示公告、竞争性比选打分和党组会决议等程序,市统计局选聘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作为2022-2024年法律顾问单位。全年,法律顾问为我局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文本和各类文件共38份,有效防范和化解了法律风险,有力保障了我局合法权益。
三是创新企业执法监管模式,统计执法更加有温度。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制定《昆明市统计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昆明市统计局容错纠错柔性执法“四张清单”》《昆明市统计局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明确统计违法相对人可减免责事项,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空间,让统计执法不仅有力度而且有温度。
(五)落实执法责任制,不断提升统计监督实效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昆明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公示制度》《昆明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昆明市统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昆明市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等制度,做好统计执法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及时归集统计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到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和市场监管平台,做好年度统计执法分析,及时查找和发现问题,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以统计执法为突破,持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坚决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全市33名统计系统干部获得国家统计执法证,先后选派22批31人次参加上级统计部门执法检查,推荐39人参加2022年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执法人员执法实务在实践中得到了提高。2022年,对577家企业(项目)和7个街道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对53家企业开展了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实现县区和专业统计执法检查全覆盖。严肃查处违法案件,畅通举报渠道,设置通报专栏,公布举报电话,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零容忍,努力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22年,全市对7起违法案件进行了处罚,其中警告4家,警告并处罚款3家(罚款金额4万元)。经过全市统计系统的不懈努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正在逐步形成。
三是坚决做好督察整改。认真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决扛起督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推进整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提请市委、市政府将统计督察整改“回头看”检查和“统计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纳入我市《2022年督察检查考核工作计划》,高位统筹推进整改工作,推动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真抓实干,确保督察整改及时到位。建立完善统计监督体系,市统计局先后建立健全了数据质量责任制、查询机制、通报机制、统计执法约谈制度、统计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等30多项制度。截至目前,云南省整改方案涉及的昆明市18项工作任务及云南省统计局整改方案涉及昆明市统计局的14项任务均已整改完成。
四是全力开展专项纠治。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责任担当,2022年7月,制定印发《昆明市统计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加强与市委办、市政府办和市纪委监委的沟通、对接,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多家部门,形成合力,围绕“四个必查”和“三个一批”,紧密结合统计督察整改、执法检查、数据核查等重点工作,组织14个县(市)区、5个开发(度假)区统计局和27家市级部门分级分层全面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专项纠治期间,对20571份文件、1016期会议纪要进行了清查,修改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4个;对577家企业(单位)和7个乡镇(街道)开展了执法检查,对26起违法案件进行了复核;对2049个入退库企业、2806个固定资产投资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52家入退库企业(项目)因统计人员更换、统计业务不熟等原因造成问题,全部按时限整改完毕。
五是强化统计监督协作。强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专题会商等方面的协同配合,2022年,我局向派驻纪检组报告统计违法案件办理情况4次,向市委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县区统计违法违纪情况2次。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与现场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和专项纠治工作抽查2次,联合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项调研,深度挖掘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困难和不足。建立与经济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建立主要经济指标通报机制,按月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提供全市及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录入昆明市领导移动决策信息平台数据,及时提供“数据云南”昆明市月度资料的提供,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统计数据支撑。
(六)深入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统计部门职责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一是提请领导带头学。多次提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传达学习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系列文件精神。2022年1月17日和6月7日,市政府和市委分别召开常务会议和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监督意见》精神,研究部署我市贯彻落实工作。12月29日,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八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4个文件和《云南省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领导干部能进一步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统计监督思想,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观念指导安排统计工作。二是带动系统全面学。发挥头雁作用,将学习贯彻纳入统计系统重要日程,2022年,我局5次召开党组会集中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主要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2次,利用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常态化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3次,组织收看庭审在线1次,征订《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系列教材36套,开展新任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1次,多措并举不断增强统计干部职工依法统计能力和水平。三是推动部门深入学。建议市普法办将统计法和《监督意见》纳入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进主题班次、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全市各级各部门依法统计意识不断增强。四是动员社会广泛学。不断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运用新媒体,结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时点向社会公众普法,同时积极推进“送法入企”活动,充分利用学习培训、走访核查、执法检查等时机,向调查对象“嵌入式”普法,提升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支持和配合统计工作的意识,自觉抵制统计违法行为。2022年,我局先后到市委党校、县区、部门等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4份中央关于统计改革重要文件精神12次,编印发送《统计法律法规选编》1900余册,《统计普法宣传折页》11000份,《昆明统计工作先进典型材料选编》9000余份,近万人参与我局2022年组织的统计开放日有奖竞答。全市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氛围正在逐步形成,统计工作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经过不懈努力,2022年我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七五普法先进集体”,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法治建设考核优秀单位,“认定统计诚信单位 树立诚信企业标杆”案例入选2021年昆明市诚信典型案例,统计法治建设的机制更加完善,依法统计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还有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力量薄弱,全市14个县(市)区统计局,通过加挂或者增设科(室)等方式成立了统计执法监督机构,但受到编制问题所限,嵩明县局出现有机构没有执法人员的问题,晋宁、西山、禄劝、石林4个县区局仅有1名执法人员。二是部分县区及时发现和解决源头统计数据的问题能力还有不足。对乡镇(街道)和调查对象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方法的要求和指导,纠正执行统计制度方法中的偏差力度还不够。三是部分执法人员业务不熟练,县区统计监督机构执法人员大多为兼职人员,担负的统计任务较为繁重、精力分散,难以专心从事执法工作,统计执法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不够等问题。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2年,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调整市统计局推进依法治市暨法治建设成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坚持靠前指挥,提前谋划部署,定期听取汇报,积极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年共召开8次党组会安排部署统计法治重点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带头专题述法,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年终述责述廉中开展述法。在局党组会议上5次专题学习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法用法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同时,注重“以案释法”,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主要领导带头讲“以案释法”廉政党课2次。严格执行党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完善局长办公会、党组会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修订了《昆明市统计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中共昆明市统计局党组会会议事规则》,制定了《中共昆明市统计局党组干部人事专题会议议事规则》,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升统计立法质量。加强统计立法调研,通过向省内外先进地区取经,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扩展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昆明市统计管理办法》的修订。做好我市相关统计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并举工作,全面提升统计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统计监督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提升宪法宣传实效。坚持把党的领导同统计系统依法依纪依规履行职能统一起来,提高依宪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积极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三)做好统计普法教育。贯彻落实昆明市“八五”普法规划,做好中期督察工作准备,落实《昆明市市直普法单位履行普法职责“三单一书”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压实普法责任。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筹备集中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新统计普法形式,制作统计普法宣传作品,提升统计普法实效。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市统计局对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努力争取实现全部县区统计局执法办理案件实现“零突破”,做到统计调查专业和区域执法检查两个全覆盖,消除统计执法办案的盲点盲区。
(五)持续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学习宣传政策法规,全面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强化企业统计服务力度。
昆明市统计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