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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761-202309-43209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昆明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3-09-21 16:09
名 称: 昆明市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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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21 16:09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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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0000141001000

昆明市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地、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等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云南滇中新区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和民间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进行全市统计普法宣传、法律法规业务指导及培训,管理全市统计执法队伍,对全市范围内统计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

9.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和省、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各地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和研究,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数据质量为中心,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健全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扎紧数据质量管理制度“笼子”。制定《昆明市“四上”企业统计工作职责清单》和《昆明市村(社区)统计工作职责清单》,推动“四上”企业和村(社区)统计达到“七有七化”,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完整、真实、可靠。创新数据审核比对方式,利用各部门行政记录资料比对统计数据。严格规范统计数据核查查询工作,深化动态名录库建设成果运用,建立“准四上”企业库,对“准四上”企业深入摸底走访,以“应入尽入”推动“应统尽统”。在全省率先推行农业季度报表乡村级联网直报工作,积极探索花卉市场等产业纳统模式,为破解难题找到了新思路、新模式。

2.以服务发展为主线,强化经济监测分析预警。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发挥统计“风向标”“晴雨表”统计预警预测和参谋助手作用,服务市委、市政府的科学决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统计力量。着力从“数库”向“智库”转变,每月开展月初分析、月中预测、月底预警“三次”研判,全面做好预测预警分析,服务经济发展。

3.以法治监督为保障,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建立和完善统计法治建设各项制度机制,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提请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昆明市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重点任务清单》,与市委巡察办联合印发《市委巡察机构与政府统计机构工作协调机制(试行)》,坚决贯彻加强统计监督各项决策部署,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深化普法宣传,将《监督意见》纳入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责任清单。

4.以队伍建设为基础,着力锻造过硬统计铁军。强化统计队伍教育培训,采取“线上+线下”形式,开办十一期“统计大讲坛”。开办“昆明市统计技能提升线上培训班”,分专业制作了15个“小视频”,从专业指标、填报方法、报表制度等方面进行专业讲解。举办“昆明市统计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2022年基层统计业务培训班”各1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统计制度法规处、综合统计处(加挂滇中新区统计综合协调处牌子)、国民经济核算处、工业统计处、能源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就业统计处、社会科技统计处、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处、信息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处、新兴产业统计处、统计执法监督处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昆明市统计局(本级)

2.昆明市统计普查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昆明市统计局(本级)

2.昆明市统计普查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统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6人。其中:行政编制71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1人(含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6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2人(离休0人,退休6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统计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0,245,427.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745,427.15元,占总收入的98.3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6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1,150.85元,增长1.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1,150.85元,增长1.2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进入普查资料开发阶段,普查经费较上年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统计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0,065,940.45元。其中:基本支出26,310,043.20元,占总支出的87.51%;项目支出3,755,897.25元,占总支出的12.4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9,664.15元,增长0.5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66,884.53元,下降2.47%;项目支出增加826,548.68元,增长28.2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进入普查资料开发阶段,普查经费较上年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310,043.2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137,944.65元,占基本支出的91.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72,098.55元,占基本支出的8.26%。人均人员经费229,885.19元,人均公用经费20,686.6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55,897.2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统计常规事务专项经费2,697,699.95元,主要用于开展各专业常规统计工作。

2.各类普查专项经费720,045.00元,主要用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资料开发。

3.滇中新区统计工作经费320,513.30元,主要用于开展滇中新区统计工作。

4.昆明市统计普查中心2022年新增资产配置经费6,083.00元,主要用于采购饮水机,

5.名录库及服务业专项经费11,556.00元,主要用于名录库维护及服务业统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统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45,427.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3%。与上年相比增加371,150.85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进入普查资料开发阶段,普查经费较上年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050,653.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业统计、国民经济核算等各项常规统计业务支出,人口普查资料开发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该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该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该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该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该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该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06,443.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75,921.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该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该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该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该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该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该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该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该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该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12,40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该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该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该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该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该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该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该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2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2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2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统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2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2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9%。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疫情原因来昆交流人减少,二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99.00元,下降34.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99.00元,下降34.1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疫情原因来昆交流人数少,二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未购置公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地来昆学习交流统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统计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2,098.55元,增加70,886.56元,增长3.37%,主要原因是转业安置、遴选,年末人数较上年度增加4人,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保障昆明市统计局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日常工作运转所需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市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18,614,464.14元,其中,流动资产437,244.90元,固定资产17,388,045.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89,174.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75,395.4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79,03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8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8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8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昆明市统计局及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昆明市统计局本级、昆明市统计普查中心,下同)用于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昆明市统计局及所属单位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的专项统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昆明市统计局及所属单位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昆明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包括昆明市统计局计算站,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指昆明市统计局除上述项目外开展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

13.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人口普查:是指由国家来制订统一的时间节点和统一的方法、项目、调查表,严格按照指令依法对全国现有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一次全项调查登记,数据汇总分析报告,普查重点是了解各地人口发展变化、性别比例等。人口普查属于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当今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资料的一种最基本的科学方法,是提供全国基本人口数据的主要来源。人口普查工作包括对人口普查资料的搜集、数据汇总、资料评价、分析研究、编辑出版等全部过程,它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研究决定人口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和要求,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口普查工作。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保障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参与并配合人口普查工作。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41001111

昆明市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20240103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