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昆明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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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统计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新兴产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等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云南滇中新区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全市统计普法宣传、法律法规业务指导及培训,管理全市统计执法队伍,对全市范围内统计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
9.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和省、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各地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和研究,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1个内设机构,包括:局机关16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1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统计制度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综合统计处(云南滇中新区统计局综合协调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工业统计处、能源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就业统计处、社会科技统计处、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处、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处、信息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新兴产业统计处、统计执法监督处;昆明市统计普查中心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综合处、单位名录处、服务业统计处、社会经济专项统计处、宣传处。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昆明市统计局机关
2.昆明市统计普查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着力提高数据质量。严格数据生产流程管控,完善市、县、乡三级联动的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健全数据审核评估机制。建立源头数据审核制度,加强关联性、逻辑性、趋势性审核,有效净化基础数据。完善宏观数据比对机制,全面提高数据公信力。依法管控统计数据质量,丰富在线审核查询模型,严控异常数据上报条件。
2.全面服务经济发展。树牢“用数据说话、为决策服务”理念,从“被动”向“主动”转变,自觉地把统计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认识和把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靠前思考、提早谋划,想党委政府之所想、谋党委政府之所需。要从“数库”向“智库”转变,既跳出统计干统计,又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全力做好“参”的工作,发挥“谋”的作用,做到心中有“势”、胸中有“数”。
3.以“大综合”,发挥统计信息职能。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在主观上和客观上都要求政府统计功能与时俱进,把职能定位在搞大综合上,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功能,加大对社会信息资源的搜集整理力度,注重资源的应用开发研究,及时提供信息发布,为经济社会发展建好资料库。
4.以“大服务”,发挥统计咨询职能。增强统计服务的多样性,着力由单一服务向多元服务转变,既服务于经济建设、又服务于社会发展,既服务于党政机关、又服务于社会各界,既提供统计数据、又提供统计咨询和监督,既提供内部信息、又扩大统计对外宣传。
5.以“大发展”,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着力健全经济监测预警机制,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六个春城”建设和经济发展预期目标,全面、系统地搜集有关统计基础数据,持续加大监测力度,在分析研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等发展上谋战略,在搞好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和走向研究、探索提升区域经济发展实力的新路子上出主意,真正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智囊团的作用。
6.全力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精心组织入户登记,严格落实普查方案和各项工作要求,摸清经济家底,精准掌握情况,科学服务决策。扎实开展质量抽查,采取现场检查和电话抽查的方式,对普查单位和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检查,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登记信息准确完整、源头数据真实可信。及时做好数据处理,严格按制度进行数据上报、审核、加工、汇总。深度开发利用数据,深入挖掘普查信息价值,扎实开展专题分析研究,充分展示普查成果。
7.想方设法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推动各地方、各部门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筑牢统计高质量发展之基。稳步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学习借鉴相关省市先进经验,选取部分企业开展试填试报,改进数据生产方式,减轻企业负担。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推动配齐配强基层统计人员,稳定“四上”企业统计队伍,探索执行“先进后出”原则,把好基层统计人员进出关。创新业务培训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统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统计工作能力、质量和效率。
8.扎实开展蹲点服务活动。大力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全面落实班子成员联系县(市)区、开发(度假)区统计工作制度,精心组织开展“蹲点服务重点县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活动和昆明市统计服务万企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走万企、访实情、送服务、解难题。严格落实昆明市统计工作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联席会议,学习政策,沟通信息,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服务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1人,其中:行政编制71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10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459.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59.4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469.11万元,减少11.94%,主要原因分析:过紧日子,压缩项目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59.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59.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59.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19.11万元,减少10.81%,主要原因分析:过紧日子,压缩项目经费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59.4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5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9.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8.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按财政要求部分项目支出调整列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54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7.3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按财政要求部分项目支出调整列入基本支出,二是过紧日子,压缩项目经费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20105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行政运行,2024年度预算支出1888.16万元,主要用于统计部门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及对离退休人员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20105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专项统计业务,2024年度预算支出211.0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常规业务支出。
3.201050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专项普查活动,2024年度预算支出329.00万元,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4.20105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2024年度预算支出127.08万元,主要用于统计部门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5.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24年度预算支出166.3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生活补贴。
6.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4年度预算支出232.1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7.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4年度预算支出32.5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8.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24年度预算支出150.3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9.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度预算支出9.6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10.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24年度预算支出72.5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11.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4年度预算支出10.68元,主要用于缴纳除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外的医疗相关保险。
12.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4年度预算支出208.65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221020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2024年度预算支出21.26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1个,金额270.00万元,具体如下:
1.201050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专项普查活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补贴经费,金额270.00万元,主要用于昆明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人员补贴。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8.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统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统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8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均为1.0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统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均为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统计常规事务专项经费
统计常规事务专项经费绩效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严格执行国家各专业统计报表制度,扎实做好各专业日常统计工作,充分利用各专业采集指标,改革采集渠道,积极适应统计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严格数据生产流程管控,完善市、县、乡三级联动的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深入践行统计工作新理念、新定位、新角色,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职能作用,真实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推动各地方、各部门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筑牢统计高质量发展之基;扎实开展蹲点服务活动。
(二)各类普查专项经费
各类普查专项经费绩效目标: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03〕74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昆政发〔2023〕10号)要求,按国家、省、市经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全力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精心组织入户登记,严格落实普查方案和各项工作要求,摸清经济家底,精准掌握情况,科学服务决策,严格按制度进行数据上报、审核、加工、汇总。深度开发利用数据,深入挖掘普查信息价值,扎实开展专题分析研究,充分展示普查成果。
(三)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补贴经费
根据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普查人员劳动报酬经费,建议按户均30元标准,对城市功能拓展区补贴30%,对生态涵养区补贴50%,给予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经济普查单位清查登记补贴。组织普查员入户登记,严格落实普查方案和各项工作要求,摸清经济家底,严格按制度进行数据上报、审核、加工、汇总。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昆明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昆明市统计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昆明市统计局机关、昆明市统计普查中心,下同)用于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昆明市统计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统计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昆明市统计局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的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指昆明市统计局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执法、统计职称考试等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昆明市统计局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指昆明市统计局开展各类统计抽样调查工作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昆明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包括昆明市统计局计算站,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指昆明市统计局除上述项目外开展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
15.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人口普查:是指由国家来制订统一的时间节点和统一的方法、项目、调查表,严格按照指令依法对全国现有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一次全项调查登记,数据汇总分析报告,普查重点是了解各地人口发展变化、性别比例等。人口普查属于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当今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资料的一种最基本的科学方法,是提供全国基本人口数据的主要来源。人口普查工作包括对人口普查资料的搜集、数据汇总、资料评价、分析研究、编辑出版等全部过程,它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研究决定人口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和要求,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口普查工作。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保障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参与并配合人口普查工作。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
21.经济普查:是指为了全面掌握中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而进行的全面性调查。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统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8.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5万元,增长4.2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2人。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昆明市统计局资产总额1848.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44万元,固定资产1748.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8.9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41000111
昆明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207045306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