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统计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发布时间:2024-03-30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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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规范统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工作,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和《2024年度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等有关规定,经局领导同意,特制定昆明市统计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制定涉及全市统计改革发展中长期规划;
(二)由市统计局起草,市政府出台的统计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需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本单位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昆明市统计局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