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 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2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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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关于做好全国及省级“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云普办〔2024〕4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市“八五”普法中期以来各地各单位情况,通过充分酝酿、组织申报、领导审查等程序,拟推荐制度法规处李芸伶同志为昆明市“八五”普法中期全国通报表扬个人,现给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至4月26日(5个工作日),对推荐单位(个人)如有异议,请向昆明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反馈.
电话:0871—63187933;
电子邮箱:kmpfb@126.com;
通讯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161室。
联系人:何勇强
如不存在影响推荐的问题,将按程序办理推荐手续。
昆明市统计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