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统计局关于购买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服务的计划
按照《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经普办发〔2023〕29号文件要求,为继续做好昆明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后期宣传工作,确保普查成果充分利用,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统计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昆明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服务(代码A1502 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统计局
三、主要内容
协助昆明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昆明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后期宣传工作,确保普查成果充分利用。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0万元。
(二)资金来源:拟从我局“各类普查专项经费”项目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能够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具有报刊出版、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图文印刷、互联网及数字传媒、会展、影像、创意等业务资质的单位。
六、目标要求
大力宣传展示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成果。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统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公示及报价文件
(一)公示时间
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9日。
(二)报价文件及服务方案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文件递交方式:报价文件及服务方案(格式自理)以书面形式密封递交至昆明市统计局114室;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17:00。
联系人:洪晓蜜 电话:64615280
昆明市统计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