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统计局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新兴产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县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等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云南滇中新区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全市统计普法宣传、法律法规业务指导及培训,管理全市统计执法队伍,对全市范围内统计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
9.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和省、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各地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和研究,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统计局(以下简称“市统计局”)共设置21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包括:昆明市统计局机关1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统计制度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综合统计处(云南滇中新区统计局综合协调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工业统计处、能源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就业统计处、社会科技统计处、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处、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处、信息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新兴产业统计处、统计执法监督处;昆明市统计普查中心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综合处、单位名录处、服务业统计处、社会经济专项统计处、宣传处。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昆明市统计局机关
2.昆明市统计普查中心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围绕中心大局,着力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充分发挥统计职能,更好服务“六个春城”建设。强化监测分析,持续开展“统计分析质量突破年”活动,立足“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闭环管控,常态化开展月初分析、月中预测、月底预警,全年共撰写统计资料164篇,专报32篇,被市委书记、市长批示29次。发挥联席效用,与29家市级单位开展常态化协调联动,召开或参加部门联席会议40余次,及时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重要问题,研究讨论抓好各项经济指标的具体举措。深入服务企业,持续推进统计服务万企三年行动,以“六个一”服务指导企业(项目)千余家,推动“四上”企业安装运用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有效夯实数据管理基础建设。
2.强化统计监督,深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持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到统计工作全过程。完成督察整改,严格对照云南省整改方案,研究制定26项整改措施,高质高效完成国家督查整改。筑牢法治观念,提请市委、市政府专题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将统计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纳入市、县两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推动树立正确政绩观。加大监督力度,将专项治理纳入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工作,制定统计违法案件移送办法。创新执法方式,构建“品牌+执法”模式,撰写的“认定统计诚信单位树立诚信企业标杆”案例入选昆明市诚信典型案例;推进“柔性+执法”实践,编制柔性执法和“综合查一次”清单,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着力减轻企业负担。
3.高位统筹谋划,稳步推进经济普查工作。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五经普”普查登记正常填报单位达25.52万户,较“四经普”增加7.41万户,增长40.92%。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市委常委、副市长任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择优选聘普查“两员”,圆满完成嵩明县全市普查综合试点等各项工作,开展驻点督导和“解剖式”督导服务9轮300余人次,召开全市“五经普”工作推进会14次,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全面摸清家底,编制《昆明市单位清查随身手册》,全方位“地毯式”开展93万个调查对象清查工作,建立普查登记阶段周通报制度,超前完成各类普查对象入户登记工作。严把数据质量,下发查询两万余条,据实修正14.51万个普查数据问题,选派5个检查组,赴20个县(市)区、1144个检查对象开展普查数据质量检查,扎实完成国务院经普办现场核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营造浓厚氛围,高质量完成“五经普”系列宣传工作,被云南省“五经普”领导小组通报表扬,制作的8篇宣传素材被国家、省局采用,43篇被市级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刊登,承办的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暨《统计法》颁布40周年活动获得好评。
4.夯实基层基础,统计队伍建设取得实效。规范干部选用,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选评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先进个人1名、“实干先锋”2名。激励干部担当,制定干部职工定量考核实施细则和激励“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实施办法,实行评分上墙,明确职责清单,着力锻造“人人都是实干家”的统计队伍。注重干部培养,制定统计机关青年理论学习措施,将19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编入学习小组,着力提升统计年轻干部活力、潜力、竞争力。提升干部素养,举办“统计大讲坛”14期,开展“昆明市统计干部业务轮训班”1次,组织参加第十届全国统计建模大赛1次,录制《研发统计实务》课件被国家统计局选登使用。
(四)部门基本情况
昆明市统计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决算单位共2个,分别是昆明市统计局机关、昆明市统计普查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昆明市统计局在职人员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6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10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在职人数较上年度减少2人,原因是行政人员调出1人,退休4人,招录3人。
离退休人员6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五)部门管理制度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政府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昆明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内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政投入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昆明市统计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六)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情况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预〔2024〕1号)文件,市统计局2024年年初预算批复资金共计3459.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59.44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469.11万元,下降11.94%,主要原因分析:过紧日子,压缩项目经费支出。
2.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03.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5.9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3.23万元,减少7.8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减少2人,二是行政人员基础绩效减少;项目支出197.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0.49万元,减少4.0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处于数据收集处理阶段,主体工作上年度已完成,并且未启动其他大规模普查工作,因此项目支出相应减少。
3.“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24年我局年初“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0万元,实际支出0.16万元,相比上年减少0.37万元,减少69.81%。原因是过“紧日子”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采购47.25万元,其中采购货物0万元,采购服务47.25万元。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根据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4年市统计局部门年度总目标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服务发展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法治监督为保障,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不断强化统计监督职能,认真做好经济运行监测,扎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为服务和推动昆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二)部门项目绩效具体计划目标
市统计局2024年实施了2个项目,年初预算申报设定了2个项目的绩效目标,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名称 | 设定的绩效目标 | 备注 | |
1 | 统计常规事务专项经费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严格执行国家各专业统计报表制度,扎实做好各专业日常统计工作,充分利用各专业采集指标,改革采集渠道,积极适应统计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1.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果;2.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统计基层基础现状与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问题;3.坚持不懈依法统计依法治统;4.全面加强统计系统能力建设;5.做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 | |
2 | 各类普查专项经费 |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03]74号)要求,按省经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按期完成昆明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登记入户、数据审核验收和资料开发工作。 |
三、绩效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容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
通过收集部门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
3.《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任务的通知》(昆政办﹝2016﹞61号);
5.《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昆财绩〔2025〕2号);
6.《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统计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昆办通〔2020〕83号);
7.《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昆明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预〔2024〕1号);
8.其他与绩效相关的文件资料。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评级对象为市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级时段为2024年度。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昆明市统计局按照《昆明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对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查自评,我们认为昆明市统计局总体目标和考核指标明确,决策流程完善且严格执行,有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社会效益明显,自评总分为95.12分。评价等级优秀。
2.主要绩效
(1)统计常规事务专项经费。强化监测分析,持续开展“统计分析质量突破年”活动,立足“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闭环管控,常态化开展月初分析、月中预测、月底预警,全年共撰写统计资料164篇,专报32篇,被市委书记、市长批示29次。发挥联席效用,与29家市级单位开展常态化协调联动,召开或参加部门联席会议40余次。深入服务企业,持续推进统计服务万企三年行动,以“六个一”服务指导企业(项目)千余家。加大监督力度,对62家企业(项目)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创新执法方式,构建“品牌+执法”模式,撰写的“认定统计诚信单位 树立诚信企业标杆”案例入选昆明市诚信典型案例;推进“柔性+执法”实践,编制柔性执法和“综合查一次”清单,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着力减轻企业负担。规范干部选用,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选评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先进个人1名、“实干先锋”2名;提升干部素养,举办“统计大讲坛”14期,开展“昆明市统计干部业务轮训班”1次,组织参加第十届全国统计建模大赛1次,录制《研发统计实务》课件被国家统计局选登使用。
(2)各类普查专项经费。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五经普”普查登记正常填报单位达25.52万户,较“四经普”增加7.41万户,增长40.92%,择优选聘普查“两员”,圆满完成嵩明县全市普查综合试点等各项工作,开展驻点督导和“解剖式”督导服务9轮300余人次,召开全市“五经普”工作推进会14次。全面摸清家底,编制《昆明市单位清查随身手册》,全方位“地毯式”开展93万个调查对象清查工作,建立普查登记阶段周通报制度。严把数据质量,下发查询两万余条,据实修正14.51万个普查数据问题,选派5个检查组,赴20个县(市)区、1144个检查对象开展普查数据质量检查,扎实完成国务院经普办现场核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强化“五经普”组织保障,择优选聘普查“两员”,全市上报清查对象突破93万个,单位数和个体户数分别较四经普增长86.1%和78.8%,对普查数据联审业务和平台审核错误、逻辑审核错误、异常值、空值、极值等14.51万个普查数据问题进行集中审核。
(二)具体绩效分析
1.部门决策分析。部门决策包括部门目标、部门职能和资源配置。该项满分35.00分,得分35.00分,得分率100%。
(1)部门目标。部门目标包括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年度工作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该项满分12.00分,得分12.00分。
(2)部门职能。部门职能包括部门职能的明确性与科学性、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的适应性、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和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的明确性。该项满分10.00分,得分10.00分。
(3)资源配置。资源配置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合理性、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人力资源投入合理性、办公资源投入合理性和重点项目资源分配合理性。市统计局根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标准等编制了基本支出预算及项目支出预算,年初编制预算合理;市统计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共计核准编制104人,共有在职人员103人,编制人数可以满足日常的办公需求,人力资源投入合理;办公配置和办公经费可以满足市统计局的日常工作需求;市统计局主要资金支出部分为重点项目,分配的资源可以满足重点项目的需求,不存在重点项目因资金不足导致无法完成任务。该项满分13.00分,得分13.00分。
2.部门管理分析。部门管理包括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和业务管理。该项满分20.00分,得分16.12分,得分率80.60%。
(1)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包括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三公经费”控制率和预算调整情况。2024年收入预算批复资金共计3459.44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收入3459.44万元,占比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2024年支出预算批复资金共计345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9.44万元,项目支出540.00万元(市本级支出270.0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270.00万元)2024年支出合计2103.89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905.94万元,占总支出的90.59%;项目支出197.95万元,占总支出的9.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支出预算批复相比,支出减少1355.55万元,减少39.18%,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65.28%,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36.66%(市本级支出197.95万元,对下转移支付270.0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由各县市区编报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0.16万元,比上年减少0.38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30.1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0.16万元,相比上年减少0.38万元,原因是过“紧日子”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该项满分7.00分,得分3.12分。
(2)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和财务监控的有效性。昆明市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政府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昆明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内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政投入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昆明市统计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该项满分6.00分,得分6.00分。
(3)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包括在职人员控制率和人力资源管理执行情况。编制人数104人,在职人数103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制定了《昆明市统计局开展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昆明市统计局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干部管理办法》《昆明市统计局干部职工定量考核实施细则(修订)》等方案、办法,不断健全完善“责任目标、量化管理、考核监督、奖惩兑现”四位一体考核评价机制,“考”“治”“事”“励”
“督”五个促变,推动干部队伍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该项满分2.00分,得分2.00分。
(4)资产管理。资产管理情况包括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和固定资产在用率。市统计局制定了《昆明市统计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固定资产使用率为100%。该项目满分2.00分,得分2.00分。
(5)业务管理。业务管理包括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规范性和监督考核情况,制定了《昆明市统计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的程序和采购方式基本规范。该项目满分3.00分,得分3.00分。
3.部门绩效。部门绩效包括部门产出、部门效果和部门可持续发展。该项满分45.00分,得分44.00分,得分率97.78%。
(1)部门产出。统计常规事务专项经费:充分发挥统计职能,强化监测分析,持续开展“统计分析质量突破年”活动,立足“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闭环管控,常态化开展月初分析、月中预测、月底预警,全年共撰写统计资料164篇,专报32篇,被市委书记、市长批示29次。发挥联席效用,与29家市级单位开展常态化协调联动,召开或参加部门联席会议40余次,及时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重要问题。深入服务企业,持续推进统计服务万企三年行动,以“六个一”服务指导企业(项目)千余家,推动“四上”企业安装运用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完成督察整改,严格对照云南省整改方案,研究制定26项整改措施,高质高效完成国家督查整改。各类普查专项经费: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五经普”普查登记正常填报单位达25.52万户,较“四经普”增加7.41万户,增长40.92%。开展驻点督导和“解剖式”督导服务9轮300余人次,召开全市“五经普”工作推进会14次,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全面摸清家底,编制《昆明市单位清查随身手册》,全方位“地毯式”开展93万个调查对象清查工作,建立普查登记阶段周通报制度,超前完成各类普查对象入户登记工作。严把数据质量,下发查询两万余条,据实修正14.51万个普查数据问题,选派5个检查组,赴20个县(市)区、1144个检查对象开展普查数据质量检查,扎实完成国务院经普办现场核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该项满分18.00分,得分18.00分。
(2)部门效果。坚持项目工作法,加大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服务和指导力度,做好投资项目库的动态管理和跟踪监测,深化完善全流程质量监管机制,积极推动投资领域统计基础工作前移,确保开工项目、企业及时入库纳统对建筑业法人、房地产法人和投资项目开展动态监测,完成4067个投资项目和1931户建筑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坚持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到统计工作全过程,严格对照云南省整改方案,研究制定26项整改措施,高质高效完成国家督查整改,推进“柔性+执法”实践,编制柔性执法和“综合查一次”清单,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着力减轻企业负担。“五经普”登记正常填报单位25.52万户,较四经普增加7.41万户,增长40.92%;单位清查结果显示,个体经营户为59.33万户,较四经普增加26.14万户,增长78.76%,个体经营户普查登记抽样上报38289户;营造浓厚氛围,高质量完成“五经普”系列宣传工作,被云南省“五经普”领导小组通报表扬,制作的8篇宣传素材被国家、省局采用,43篇被市级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刊登,承办的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暨《统计法》颁布40周年活动获得好评,圆满完成嵩明县全市普查综合试点等各项工作。加强基层调研和对重点工业企业和重点行业的跟踪监测,准确把握月度、季度运行的态势、特点、特征和规律,完成1272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该项满分21.00分,得分21.00分。
(3)部门可持续发展。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印发《昆明市统计局开展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实行评分上墙,明确职责清单,着力锻造“人人都是实干家”的统计队伍;开办“统计大讲坛”14期;开展“昆明市统计干部业务轮训班”1次,组织参加第十届全国统计建模大赛1次,录制《研发统计实务》课件被国家统计局选登使用。持续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政府信息发布规范性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规范,确保“5项”申请方式齐全,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在法定时间内进行答复。首次开展了昆明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客观真实反映各县(市)区公众对本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满意程度,为市委、市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等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参考。创新执法方式,构建“品牌+执法”模式,撰写的“认定统计诚信单位 树立诚信企业标杆”案例入选昆明市诚信典型案例。该项满分6.00分,得分5.00分。
五、主要经验做法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我局成立专门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经费管理部门负责绩效评价全面工作,各业务部门作为项目执行部门,均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运行程序和项目绩效目标,全面配合办公室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将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融合,把绩效管理由被动应付、盲目接受转变为主动推进,自觉实施,实现绩效评价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有力推动绩效管理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设立合理评价指标体系
我局结合本部门整体支出,认真谋划、科学论证,设立合理评价指标体系。办公室根据各处室主要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及工作特点,设定符合实际且能反映部门整体支出的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目标指标体系,保障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顺利开展。
(三)确保绩效评价取得实效
根据制定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精心组织绩效评价工作。各处室每季末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反馈至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实时情况及时纠偏,及时调整预算,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利用。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是政府管理行之有效的方法和工具,通过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绩效管理体系,可以有效引导和激励部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对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进一步确保财政部门对我局资金的预算安排和资金的及时到位,保障了部门的经费需求,增强了业务部门的成本意识,在日常工作中更加重视提高工作效率,控制和降低办公成本,也提高了部门资金使用管理水平。绩效自评工作,通过事前规划(绩效目标设定、申报预算经费),事中考核(年度中和年末进行绩效自评),事后总结(对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使得部门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六、存在的问题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部门决策以及部门管理指标均来源于昆明市财政局下发的整体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个性化的指标有待进一步完善。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在设定、细化程度及可衡量方面细化和量化程度不够。
部分处室对绩效管理认识不深入、不重视,导致部分指标不符合实际。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反复验证已建立绩效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进一步健全完善绩效指标体系。
加强绩效考核前的培训,包括考核指标解释、报告撰写等内容,提高绩效评价时的效率。
进一步提高部门对绩效自评重要性认识,引导部门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
重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促进项目编制预算质量,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附件:
昆明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