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统计局
- 职责职能
- 班子成员
- 内部处室
昆明市统计局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新兴产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等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云南滇中新区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全市统计普法宣传、法律法规业务指导及培训,管理全市统计执法队伍,对全市范围内统计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
(九)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和省、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十一)收集、整理各地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和研究,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1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1-63135284(兼传真)
徐贵明,男,1971年10月生,汉族,云南呈贡人,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硕士研究生,现任昆明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白雄文,男,1971年8月生,彝族,云南个旧人,2011年12月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1993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硕士研究生,现任昆明市统计局副局长。
郑文琪,女,1971年7月生,汉族,四川绵阳人,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1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昆明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建伟,男,1974年10月生,汉族,云南永平人,201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昆明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稳,女,1980年12月生,回族,云南宜良人,201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昆明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门牌号108-1、109、110)
负责文书档案、机要、文秘、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承担机关事务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和管理全市中央及地方统计事业费、局机关的行政经费、专项经费;负责管理全市国家统计调查任务的统计经费;管理局机关的政府采购工作;指导全市统计系统财务会计工作。
联系电话:0871-63138751
(二)统计制度法规处(门牌号127、129)
起草统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市统计标准;拟订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承担统计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及统计法律法规业务培训;负责统计行政复议、统计行政诉讼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依法审批、备案市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开展全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联系电话:0871-67484515
(三)综合统计处 (云南滇中新区统计局综合协调处)(门牌号:118)
对全市及滇中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综合统计监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统计新闻宣传,定期召开统计新闻发布会;管理宏观统计数据,负责全市统计数据审核评估;整理编辑综合性统计资料;收集、整理各地基本统计资料,开展统计资料的交换,并进行对比、研究,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联系电话:0871-63194722
(四)国民经济核算处(门牌号123)
负责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地区生产总值(年度、季度)、投入产出等专业的统计工作;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检查评估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质量;整理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联系电话:0871-63968020
(五)工业统计处(门牌号106)
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联系电话:0871-63131270
(六)新兴产业统计处
组织实施除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和房地产开发业以外的服务业的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电子商务、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等调查工作;负责指导基层、部门统计工作,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综合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
联系电话:0871-63135211
(七)能源统计处(门牌号124)
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全市工业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开展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联系电话:0871-63135904
(八)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门牌号102)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建筑业全行业的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负责房地产、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统计并进行投资和建筑业的统计分析;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和建筑业统计工作的协调和对统计资料进行整理、编辑;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联系电话:0871-63960159
(九)贸易外经统计处(门牌号131)
组织实施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统计调查工作,负责指导基层本专业统计工作,对本专业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整理、提供统计资料;负责收集旅游、供销、工商等部门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
联系电话: 0871-63961730
(十)人口就业统计处(门牌号116)
组织实施人口普查、全市人口和劳动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完成国家人口变动调查工作,组织指导相关统计基础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
联系电话:0871-63135171
(十一)社会科技统计处(门牌号114)
组织实施科技、文化产业、创新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统计数据;指导有关部门的行业统计工作;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进行统计分析。
联系电话:0871-63165758
(十二)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处 (门牌号131-1)
组织实施农业普查,负责农林牧渔业综合统计、县(市)区、乡(镇)、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的收集、审核、上报工作。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进行统计分析。
联系电话:0871-63135176
(十三)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处(门牌号118)
组织开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好县域经济发展考核业务培训,收集、整理县域经济考核基础统计数据,科学有序开展县域经济考核工作。
联系电话:0871-63135503
(十四)信息处 (门牌号113)
负责政府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网站办公自动化、统计资料电子报送;建立各类统计信息专题数据库,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统计报表的数据处理和各类普查、抽样调查数据的处理,为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各类统计信息资料;负责各统计专业应用软件的使用维护,指导各县(市)区统计自动化工作;负责统计系统信息化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计算机统计信息网络工程建设及数据处理各类设备的维护。
联系电话:0871-63179258
(十五)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门牌号119、120)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培训、调配、考核、任免、奖惩、工资福利、社会保障、人事档案等方面的人事工作。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面的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联系电话:0871-63176846
联系电话: 0871-63108222
(十六)统计执法监督处
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查处全市区域内统计违法案件,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受理、办理、督办辖区内统计违法举报,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承担全市统计执法队伍管理及统计执法业务培训;指导监督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联系电话:0871-63103062
机关党委(门牌号122)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871-63191909
二、 下属单位
(一)昆明市统计普查中心
办公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六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双休、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650500
主要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献,具体负责我市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和人口普查等周期性开展的全国性大型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党委、政府的要求,依法组织开展重大市情市力、重点热点问题等调查工作;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方案制度负责负责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设、更新和维护,做好一套表调查单位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相关行业统计调查,整理统计数据,开展统计分析;承担社会经济类专项统计工作,为政府决策及社会需求提供相关统计资料;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处联系电话:0871-64618476
单位名录处联系电话:0871-64613599
服务业统计处联系电话:0871-64617681
社会经济专项统计处联系电话:0871-64617717
宣传处联系电话:0871-64615280
(二)昆明市统计局计算站
办公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双休、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650500
主要职责:为政府统计信息数据处理服务;及时、准确、快捷提供各类统计信息资料;负责统计报表的数据处理,统计专业应用软件的开发、使用、维护;指导各县(市)区统计人员使用和维护统计软件,负责统计局系统技术人员的培训,以及各项设备的维护。
联系电话:0871-6396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