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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昆明市统计局政府信息提供指引,制定本指南。

一、 昆明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昆明市统计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108-1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处室: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650500

联系电话:0871-63135284(兼传真)、0871-63189733

电子邮箱:kmtjjbgsg@126.com(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

二、 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 统计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 昆明市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4. 实施统计行政处罚的依据、违法事实、处罚类别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5. 统计上认定为失信企业和人员的相关信息;

6. 昆明市统计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7.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8.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它政府信息;

9. 《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昆明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和本机关当面受理两种方式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昆明市统计局门户网站(tjj.km.gov.cn)上查询《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昆明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查询(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108-1室)。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 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它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昆明市统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1108-1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1-63189733

传真号码:0871-63189733

邮政编码:650500

邮箱::kmtjjbgsg@126.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昆明市统计局网站(网址:tjj.km.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2.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申请表在昆明市统计局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获取昆明市统计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当面或通过信函、传真、互联网(网上申请平台)等途径提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若需行政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行政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1 通过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邮政编码:650500

收件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108

收 件 人:昆明市统计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谷建安)

联系电话:0871-63189733

2 网络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昆明市统计局网站上通过昆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链接进入系统提交申请事项。(网址:www.km.gov.cn/kmysqgk/app/form

3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昆明市统计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通过当面申请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871-63189733

4 传真申请。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号码:0871—63135284。发送传真后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5邮箱申请。申请人可网络下载填写《申请表》并附个人有效证件(法人或其它组织附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发送指定邮箱kmtjjbgsg@126.com进行申请,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3.申请受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不同情况向申请人作出答复:

1 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 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 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4 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 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6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7 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8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可能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并根据第三方意见和对公共利益的影响情况进行答复。

9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由本机关牵头制作的,本机关可以征求相关行政机关的意见。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0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11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请提供该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 不予公开

1.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 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4. 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规定,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以及未经最后核定或未经上级统计部门核准的统计数据和资料不予公开和提供。

五、 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871-63191909(昆明市统计局机关纪委)。

办公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122

附件:昆明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